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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要:展望2021年,疫情冲击对银行业资产质量的影响还将继续释放,而在互联网贷款强劲发展的同时,互联网贷款不良贷款催收值得银行重点关注。
风险点
业务风险
风险引入:互联网贷款强劲发展
面,面对庞大的普惠金融客户群,传统的信贷模式一直难以奏效。在疫情的推动下,“无接触”线上信贷业务正在蓬勃发展。另一方面,2021年4月,A股上市银行2020年业绩情况陆续出炉,面对疫情大考,大部分A股上市银行在资产质量方面均交出了不错的答卷。但在外部经济环境剧变叠加不良资产认定继续趋严的双重背景下,银行业关注类贷款下迁比例较疫情前明显提高,并且在去年业内普遍加大不良处置力度的情况下,21家A股上市银行中,仅有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和平安银行4家银行实现不良贷款量、率“双降”;有9家银行出现不良“双升”,其中包括6家国有行、2家股份行和1家农商行。由此值得注意的是,展望2021年,疫情冲击对银行业资产质量的影响还将继续释放,而在互联网贷款强劲发展的同时,互联网贷款不良贷款催收值得银行重点关注。
风险分析: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不良贷款催收难点分析
1、催讨清收难度大
催讨清收目前仍是各银行业机构处置不良贷款最主要、最直接的手段,但随着近年来催收力度的不断加大,具备一定清偿能力的不良贷款借款人基本已应收尽收,在当前经济尚未走出低迷、不良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未有明显改观的情况下,催讨清收可挖掘潜力越来越小。
当前,我国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直接催收具体的监管部门还不够明确,催收监管工作尚有待加强。虽然,银保监会对银行的委外债务催收进行了一些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也督促互联网金融机构要对逾期债务催收进行自律管理,但是面对中国信用经济发展带来的逐渐增加的不良贷款和催收行业暴露出来的问题,当前的监管力度显然是不够的。不少商业银行仍然缺乏有效的债务催收治理和监管框架,催收监管主要依靠银行内部设定催收职业道德标准,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管。
而在外包催收方面,以往商业银行与某些助贷平台或催收机构合作时,缺乏约束与监控,导致一系列暴力催收问题,而今监管从资金根源斩断不合规催收。2020年7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针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涉及暴力催收进行重点打击。《办法》要求,商业银行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贷款清收。同时,商业银行也要明确与第三方机构的权责,要求第三方机构不能对与贷款无关的第三人催收。同时要求,如果商业银行发现合作机构存在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终止合作,并将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2、诉讼追偿效率低
常规方式无法收回不良贷款时,商业银行会通过司法途径确立债权合法性,依照司法程序收回债务。民事诉讼有调解及判决的过程,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还款判决。然而,当前因为电子数据有着“虚拟、隐蔽、易改无痕”的特性,法院对电子证据是否被篡改有存疑,对银行自身提供的电子证据采纳也是非常谨慎,因此造成诉讼催收存在以下问题:时间长,通常需要6个月;费用高,单个案件诉讼费及律师费用超千元;线下诉讼流程繁琐且体验差。另外,银行也可通过民事仲裁进行不良贷款追偿。民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最大区别在于仲裁是一次性裁决,仲裁结果只能撤销不能上诉重审,银行收到仲裁结果后可要求债务人进行款项的归还,如果债务人不能按照仲裁结果及时还款,将会被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拘留、冻结资金、限制高消费令等。但不能保证贷款的回收率,不利于贷款的回收。
措施建议:互联网贷款不良贷款处置建议
1、参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实现180天核销
2020年7月12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其中第三十二条显示:“【不良贷款处置】互联网贷款形成不良的,商业银行应当按照其性质及时制定差异化的处置方案,提升处置效率。”以往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不良难以核销。但是参照上述《办法》第三十二条显示,未来监管政策将为银行提供快捷核销的监管依据。未来银行互联网贷款可能参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7年版)》,实现180天核销。
2、开展网络仲裁催收
传统诉讼催收存在以下问题:时间长,通常需要六个月;费用高,单个案件诉讼费及律师费用超千元;线下诉讼流程繁琐且体验差。在网络仲裁模式下,金融机构可在网络平台线上提交电子凭证,批量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最快可在7个工作日得知,费用与仲裁金额挂钩,仲裁相关机构在出具仲裁结果后协助执行。因此,网络仲裁能有效解决传统诉讼催收问题,值得商业银行积极关注。
3、创新区块链催收
区块链作为日渐兴起的去中心化架构,提供了安全高效的信息交互平台,区块链催收目前已经在广发银行等中得到应用。银行通过建立区块链委外催收平台可以有效地避免繁琐人工流程,实现高效率委托催收。在区块链催收模式下,区块链技术特有的数据加密传输能有效防止数据篡改,点对点架构可以打破传统催收行业地域限制,有效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和行业透明度。银行将资产包信息与竞价条件上传至区块链网络,满足条件的催收机构可以链上报价并查询竞价结果,有效地缩短获取资产包的流程。催收机构获取资产包后对不良贷款进行催收工作,催收完成情况同步至催收系统,银行根据回款情况在链上及时发放佣金,省去了反复核对佣金的流程,利于催收公司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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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规模
沈阳弘锋供应链金融服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是经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的专业从事银行委外业务的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服务外包模式从事银行信用卡、个人贷款、企业贷款类的逾期帐户管理(包括前期的催收提醒、调查核实、信息收集、及后期刑事立案与司法诉讼等)专业的服务机构。
目前公司业绩与软硬件配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规模日益发展壮大,未来还将作业范围辐射至全国更多地区,战略布局已规划在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等地区设立分公司,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司将以东北三省为基地业务覆盖全国。公司在全国十省下设12家分公司,覆盖东北、华北,华南,东北三省、河南、山东、甘肃、陕西、广东、云南、北京等20个省市的大部分区域。分布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北京、郑州、济南、广州、兰州、昆明、西安各大核心城市。公司发展初期做了三年的信用卡发卡业务,专业从事不良资产催收历经十二年的磨炼,因此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
2、行业背景
我司是辽宁省内成立较早一家专属做银行外包服务业务的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技能较强。为了加强催收队伍的战斗力,我司聘请了业内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朮人员,引进了同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催收系统和工作技术。同时还聘请了公安系统和司法系统退下来的老同志做为常务顾问,协调内外关系,对刑事案件与诉讼案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跟踪、指导,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更有合作单位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做为我司强大的法律后遁,在法律服务方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我司无论从人员与系统的配备以及软、硬件的管理等方面,都保证了设施配备齐全,管理有序,完全符合银行操作规范的要求。
在成立两年时间里,我司业务发展规模和绩效成长迅速,相继与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吉林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等银行以及与中邮消费金融等小额贷款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我司催收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法律化的操作模式,得到了各银行的广泛认可及充分肯定。
3、核心团队从业背景
3.1人员优势与社会资源
1)我司有成熟的管理机制、广泛的社会资源与社会关系、丰富的催收经验和的催收人员。
2)我司汇集了一批的、经过专业培训的工作人员,能够对账务的催收工作开展全面的调查和进行有效的催收。并有规范的员工考核及奖惩制度和完善的奖励机制,使每位员工都能与公司共同发展,团队意识日益增强。
3)我司有与多家银行合作,开展催收业务的工作经验及一整套完整、有效的工作制度及工作程序。
4)我司之兄弟单位辽宁海晏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司强大的法律后遁,在司法事务方面有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5)我司具备完整的公安部门及信息行业的人力资源网络。如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市中院和各区法院、户政处、房产局、工商、税务、车管所、电讯等相关部门。
6)我司配备完整的电话催收和外访调查设备(包括电话录音、录音笔、摄像机、照像机、录像监控系统等),主要用于商账催收工作,可以在诉讼时提供有力证据。
3.2专业的管理
1)理念:采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以诚信·品质·服务·效率为经营理念,结合国际先进的、系统化的、市场化的、操作性较强的管理经验,融入实际工作中。
2)内部纪律:企业竞争力的提升除了注重员工的个人利益得到尊重外,同时亦需大力强化员工的纪律。言行一致才是服务品质的保证。因此,我司特别注重员工纪律培养和管理。我司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奖罚制度标准,对有过错及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做出不同程度的惩罚;惩罚方式有口头警告、书面通告、扣减奖金及辞退等。对于在工作中有着突出表现及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也有着不同的奖励标准,以实物及奖金的方式发放。奖罚的更终目的是要激发员工的敬业精神及工作积极性,专业而有效地完成银行委托的案件。